来源:【宁夏日报】
10月16日,银川市科技局联合银川市人才局下发了《银川市选聘企业兼职“科技副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鼓励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银川市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
《办法》提到,“科技副总”在两年聘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生活补贴,由人才专项资金保障。对企业与“科技副总”合作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比例,间接费用可依法依规用于“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支出;企业与“科技副总”合作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企业与“科技副总”合作开展的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鼓励“科技副总”与企业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可适当给予“科技副总”一定的奖励;对“科技副总”带头组建企业科技创新团队(柔性团队),或者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鼓励“科技副总”协助企业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对“科技副总”引进培养的企业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科技人才专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银川市科技局每年对“科技副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科技副总”和企业申报项目立项、生活补贴发放、合作调整、续签、退出的重要参考。
9月22日,银川市召开首批“科技副总”聘任暨科技人才“双向赋能”工作推进会,首批62名“科技副总”分赴区市53家主导企业任职,截至目前已全部上岗。(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倪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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