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兼职,万万不能做呀!
“兼职刷单、足不出户”
“微信引流拉人,一单160元”
“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给你500块”
……
实现财富自由的方法竟如此简单?
警察蜀黍负责任地告诉你,以上提到的那些兼职都已涉嫌违法犯罪:刷单行为本来就违法,且容易上当受骗;微信引流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前端服务”;还有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都会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POLICE
今天我们就来说道说道
这些打着“轻松赚快钱”的幌子
实则为诈骗的那些兼职
01
“兼职刷单”骗局
网络刷单几乎可以说是适用于不同人员群体的诈骗之王,受骗之人多之又多,却又不好避免。
骗子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以“零投入、高回报、日清日结”为噱头的刷单兼职信息,一开始还会给一些返利,骗取事主信任后,诱导其加大资金投入,随后以打包任务未完成等理由拒不返款,最终将事主拉黑。
经典案例:某日事主杨某报警称,其打开支付宝发现被拉进一个群聊,进群后,群主叫事主扫码签到,完成任务领取佣金,最终杨某被骗了125713元。
所有刷单都是诈骗,不能碰、不能做。现在经常见到的“点赞做任务”也是一样。
02
“引流推广”骗局
“引流推广”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之一。
诈骗分子以兼职名义雇佣人员,声称微信拉人入群可获利,发展兼职者为下线,通过金钱引诱,继续层层发展下线,从而形成“引流推广”团伙。其本质是通过网络APP物色诈骗对象,并实施精准诈骗的一种方式。
“引流推广”兼职是为诈骗集团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前端服务”,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会受到法律严厉惩罚。
03
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
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原因之一,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例如,不法分子以兼职名义吸引大学生办新手机卡,办一张卡就有几十到一百的报酬,多办多得。这种兼职活动,其实是在变相收购大学生的手机卡。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的身份信息办理虚拟电话号码,或者是办了手机卡后进行回收,进而转手卖给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类似的还有开办银行卡、注册各类平台网络账号等活动。
一定不要出借、出租、出售手机卡和银行卡、网络账号,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
来,拿数据说话
今年以来,茂名市反诈中心接到的刷单返利类警情在电信网络诈骗警情中占比最高,排名第一,称得上为“骗术之王”。
来源:茂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