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何琪报道:日前,新余警方打掉一个由某黑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廖某军操控的组织卖淫团伙,办案民警先后抓获团伙骨干刘某海、简某等9人,缴获作案工具一批。
据警方介绍,2018年10月初,新余市刑警支队扫黑大队在侦办欧阳某、钟某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廖某军涉嫌操控一批失足女,在高新区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随后,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扫黑大队民警于高新区某酒店将廖某军抓获。通过对廖某军进行艰苦审讯和严密的外围布控,民警一鼓作气,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外号“刘总”)、廖某军(外号“沙皮”)在高新区某酒店内养生会所组织卖淫女陈某、徐某、李某等5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犯罪嫌疑人简某、袁某建、袁某红、林某成负责协助廖某军组织卖淫嫖娼活动。廖某军在该卖淫组织中充当“大管家”和幕后老板的角色,主要负责充卡开设卖淫房间、购买卖淫女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处理卖淫期间突发矛盾、向团伙成员发放工资等日常事物管理;刘某海负责招揽及管理卖淫女,无异于该团伙的“人事管理”;简某充当“会计”一职,负责收取嫖资和记账,并同刘某海、简某军对接工作;袁某建、袁某红、林某成担任“业务员”,通过朋友介绍、散发名片、利用社交软件如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微信群散发信息等方式招嫖。
据查明,该卖淫团伙于2018年10月9日在高新区某酒店“开业”,“营业”期间共在酒店内开设了188个房间,累计营业金额达9万余元。案发前,团伙成员刘某海已获利4000元(另有8000元“工资”未结算),简某获得到手“工资”2000元(每月6000元),袁某建获取提成2000余元,袁某红获取提成1000元左右。
目前,该团伙已由新余市公安局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