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天水公安发布3月28日至4月3日一周典型电信诈骗案例,并针对每一起具体案例,解析电信诈骗犯罪的种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的措施,进行预警。
案例一:兼职刷单被骗案例
3月10日,天水市武山县居民袁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刷单信息,该刷单信息中有一个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后下载了一个软件,注册账户后根据软件提示充值进行刷单操作。袁三女士先后充值100元、1000元、6000元,在完成刷单操作后,均于次日成功将本金、佣金一起提现,3次共计赚取佣金200多元。3月19日袁女士充值21000元,在完成刷单操作后提现失败。遂联系客服,对方告诉袁女士需缴纳30%的保证金后才能提现,理由是防止洗钱。随后,袁女士又充值6991.3元,但仍然不能提现。4月2日,袁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警。
天水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提醒:组织参与刷单是违法行为,国家有关部门打击力度很大,所有刷单都是诈骗。
案例二:裸聊被勒索案例
3月16日,天水市务工人员张某在QQ上收到一个昵称为"小腰精”的人申请添加好友,张某看到对方的美女头像就通过了申请,添加对方为好友。在随后的聊天过程中,对方自称是某直播平台的主播,发送二维码让张某通过直播软件观看她的直播。张某下载该软件后,发现无法使用。“小腰精”便邀请张某进行QQ视频聊天,视频接通后,张某发现对方20岁左右,全身赤裸的在聊天。“小腰精”让张某也露一点,张某欣然同意。随后“小腰精”尺度越来越大,开始裸露、抚摸隐私部位,并诱导张某也作出类似动作。3分钟后,对方挂断视频聊天,并将张某裸露的录屏视频和张某的通讯录发送给张某,并要挟付钱删除视频,如果张某不付钱,就把视频发给张某的亲友。张某先后给对方转账1000元、2000元、6000元、2万元。张某在无力继续支付对方勒索款的情况下选择报警。
天水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提醒:一是不要下载安装非官方应用商店提供的APP, 防止个人通讯录、照片等隐私信息被窃取;二是遇到类似被勒索的情况坚决不要转账,对方会无休止的实施勒索。
案例三:网络贷款被骗案例
3月28日,天水市麦积区居民何女士想贷款,在手机百度搜到一贷款网站,并在该网站填写了个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随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自己为客服让何某添加微信。添加后对方让何女士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和收款银行卡正反面的照片,并发给她一份电子合同让其签订后拍照发给对方。随后对方以保证额度为由让何女士向指定的银行卡转账6500元,以补充流水为由让何女士转账9000元,随后再次以流水不足补充流水为由让何女士转账15500元,何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天水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提醒:一是银行流水等个人征信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施记录不能更改、造假,凡是补充流水、刷流水都是诈骗。二是银行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没有放款前收取费用的都是诈骗。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