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其他什么都不用管,躺着赚大钱,你信不信?
如果有人告诉你:有一种高薪兼职,动动手指、刷刷流水,就能轻松挣外快,你想不想做?
千万别心动!你以为自己掌握了“财富密码”,其实等待你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实际上,收购或租用的电话卡,很可能被犯罪分子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
不仅如此,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操控境内的手机拨出诈骗电话,这种方式拨出的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据悉,已经有不少人因为想要赚取高额佣金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2024年5月,杭州钱塘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称,辖区某群众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经侦查,民警认为当事人冉冉(化名)有拨打诈骗电话的嫌疑。然而,据其本人交代,他只是想找个兼职、利用QQ打电话赚点零花钱而已...
难道“打电话”也犯法吗?
据涉案嫌疑人自述,他在某短视频平台冲浪时,偶然看到评论区有人发表评论,称“想做兼职,加我QQ,高薪轻松”。抱着尝试一下的心态,冉冉按照对方所留号码添加了联系方式。
成为好友并说明来意后,对方告知冉冉,该“兼职”非常简单,上家会拉其进入QQ群,只要根据上家提供的电话号码打QQ语音电话即可获得相应报酬。对方称,该兼职一般需要两部手机进行操作,每小时支付600元的报酬。
在如此高薪的诱惑下,冉冉立即拿着自己的手机卡开始操作,实施手机诈骗。到案后,冉冉对其利用电话卡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冉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一、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账户和电话卡均属违法行为!每一张“被出卖”的银行卡、手机卡,可能就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可能就存储着千百个受害者信息。
二、管理好个人“双卡”,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同时,这也是切实保护自身信息及财产安全,避免成为下一个电信诈骗受害者的重要手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寻找兼职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许多所谓“高薪兼职”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幌子。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求职时谨慎对待、多方考察,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出借、租售个人“双卡”。如遇网络诈骗,务必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来源:杭州网警
上一篇:茂名反诈微资讯189(情况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