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每办成一张便能获取20元的“报酬”,5月11日下午,饶城一名大学生“应聘”了这样一份工作,不料兼职第一天就被抓。
当日下午5时许,信州公安分局东市派出所民警接到五三小区附近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年轻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叶某带回派出所。
经查,叶某,23岁,安徽人,在饶城读大学。据其交代,因生活费用短缺,他在网络上加了一个可以兼职的QQ群。当日,群里有一名自称“杨总”的人,为他提供了一份工作,帮助代开银行卡,称每开通一张银行卡,可以得20元。如果开通网银,可以得40元。叶某和“杨总”在市中心广场见了面,并从“杨总”处拿到了一张名为“周少雄”的身份证。
当天下午,叶某在步行街的一家银行,冒用“周少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随后,叶某来到中心广场附近的中国银行继续冒名开户,被工作人员发现后离开。随后,叶某到五三小区附近的工商银行,冒用身份证开户,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最终,叶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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